【研招动态】 关于公布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6/8 17:02:5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现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教委审批,我校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2018级研究生学费标准公布如下:
1.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基本学制4年。
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基本学制2年(精算学3年)(单独考试除外)。
3. 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40000元/学年,基本学制3年。
4.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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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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