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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11/7 11:20:14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
二、招生计划
1.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招收研究生各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须与《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致,报考时请务必仔细填写)。
2. 2023年我校硕士生骨干计划拟招生人数及分省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3.录取的汉族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4.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重点向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三、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3.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需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和网报公告,并认真填报核对报考信息。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需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网报前应下载《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根据生源所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教处或民教处规定办理审批、领取校验码等,参加网上报名。未经上述单位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六、录取
1.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我校将根据生源分布、生源质量、分省计划对考生择优录取。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
七、学制及学费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奖助政策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pdf)。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考生在报考前务必先查看各专业学费标准,合理选择学校及报考专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八、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4.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九、登记表回寄事宜
请考生将填写完整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2022年11月8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诚信楼801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收件人:孙老师
电话:010-64492151
十、其他
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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